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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小常识
编辑时间:2010/4/28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322
地震小常识
【地震的产生】
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地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地震开始发生的地点称为震源,震源正上方的地面称为震中。破坏性地震的地面振动最激烈处称为极震区,极震区往往也就是震中所在的地区。
【地震震级】
震级是地震大小的一种度量,根据地震释放能量的多少来划分,用“级”来表示。
震级是通过地震仪器的记录计算出来的,地震越强,震级越大。震级相差一级,能量相差约30倍。
地震按震级大小的分类情况:
弱 震:震级小于3 级;
有感地震: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⒋5级;
中 强 震:震级大于⒋5级,小于6级;
强 震:震级等于或大于6 级。其中震级大于或等于8 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3级以下的地震人无感觉,称为微震;5级以上的地震具有不同程度的破坏性,称为破坏性地震。
【全球两大地震带】
环太平洋地震带:分布在太平洋周围,像一个巨大的花环,把大陆与海洋分隔开来。
地中海—喜马拉雅地震带:从地中海向东,一支经中亚至喜马拉雅山,然后向南经我国横断山脉,过缅甸,呈弧形转向东,至印度尼西亚,另一支从中亚向东北延伸,至堪察加,分布比较零散。
我国地处全球两大地震带之间,是一个多地震国家,地震带主要分布在:东南—台湾和福建沿海一带,华北—太行山沿线和京津唐渤地区,西南—青藏高原、云南和四川西部,西北—新疆和陕甘宁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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