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时间:2013/6/4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191
2012年5月25日,我校高二(5)班宋启旭同学在捡到250元钱后及时上交给老师,并通过老师的询问,转交给了失主(高二6班学生)。“莫以善小而不为”,宋启旭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可贵精神和品质值得我们每位师生去学习去践行。
中学部文宣部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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